私搭浮桥当事人收了多少钱?何会被定为寻衅滋事罪?办案民警和洮南市人民法院最新回应
当年办案民警:黄德义儿子的证言提到架桥期间收了30万元
2019年12月31日,洮南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黄德义以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其他17人也分别被判刑。判决书显示,黄德义私建浮桥共收过桥费52950元。这是一起公诉案件。当年就职于洮南市公安局瓦房派出所、参与办理此案的民警回应中国之声记者:“根据23个人的口供得出的5万多元。但根据黄德义儿子黄松的证言,他说在架桥期间,他们家应该收了30万元,而且不刨除他给另外一个嫌疑人何某的工资费用。”
这一案件源起于2019年初。办案民警告诉记者,当时正值扫黑除恶期间,警方获得“涉黑涉恶”线索流转:瓦房镇振林村村民李某实名举报黄德义私占河道搭桥,强行拦路收费。
办案民警说:“大概的举报内容就是在洮南市瓦房镇振林村和洮北区的平安镇安全村中间交界的河套里有人私自架桥收费,他们把周边的土地买断,把原本能通行车辆的道路全部挖沟或者堆上土了。此外,因为土地纠纷的问题,黄德义等人与河对岸的平安镇安全村的村民发生了口角,把对方打伤了。”
举报线索显示,黄德义先是于2005年搭简易浮桥,2014年后将桥体不断扩建加固,变成固定桥,他的家族成员不断进入,在桥头拉上铁链和绳索。由于办案时桥已拆除,警方只能从走访中获得线索。
办案民警表示:“在这4年里,架桥期间,比如一周走几次或者一个月走几次,每次收多少钱,然后根据他们所说的次数,详细地记录在笔录中。当时所有的证人看完笔录感觉和他们说的一样,在没有问题的情况下,最后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