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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在女儿高考冲刺期带情人回家住 法院:赔偿精神损失费1万

   日期:2023-07-18     浏览:58    评论:0    
核心提示:男子在女儿高考冲刺期带情人回家住 法院:赔偿精神损失费1万近日,江西南昌。南昌市青云谱区人民法院公开一起案例,李某与妻子王
 男子在女儿高考冲刺期带情人回家住 法院:赔偿精神损失费1万
近日,江西南昌。南昌市青云谱区人民法院公开一起案例,李某与妻子王某婚后育有一女。婚后不久李某多次出轨,被发现后,又苦苦求饶承认错误并请求原谅。王某为了给女儿一个完整的家庭,多次原谅李某。在女儿高考冲刺期间,李某明目张胆将第三者带回家中居住。王某忍无可忍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法院起诉离婚,并请求给予精神损害赔偿金。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多次婚内出轨并与异性同居,违反夫妻间的忠实义务,破坏家庭和谐,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在判决双方离婚同时,李某赔偿王某精神损害赔偿金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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