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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在女儿高考冲刺期间带小三回家,妻子忍无可忍起诉离婚,获赔1万元精神损失费

   日期:2023-07-18     浏览:65    评论:0    
核心提示:男子在女儿高考冲刺期间带小三回家,妻子忍无可忍起诉离婚,获赔1万元精神损失费据白鹿视频报道,近日,江西南昌市青云谱区人民
 男子在女儿高考冲刺期间带小三回家,妻子忍无可忍起诉离婚,获赔1万元精神损失费
据白鹿视频报道,近日,江西南昌市青云谱区人民法院公开一起案例。李某与妻子王某婚后育有一女。婚后不久,李某多次出轨,在女儿高考冲刺期间,李某更是明目张胆地将第三者带回家中居住。王某忍无可忍,向法院起诉离婚,并请求给予精神损害赔偿金。法院经过审理,判决双方离婚的同时,李某赔偿王某精神损害赔偿金1万元。
 
 
7月17日,极目新闻梳理南昌市青云谱区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发现,1999年,李某(男)与王某(女)经媒人介绍相识后恋爱结婚,初期生活甜甜蜜蜜,并育有一名女儿。婚后不久,李某一转恩爱面孔,不顾妻儿感受,多次出轨。王某一次次的隐忍,没能换来丈夫的回心转意,甚至在女儿高考冲刺期间,李某还将第三者带回家中居住。王某实在忍无可忍,离开了家,自此李某便开始与第三者一起共同生活。2023年上半年,尝尽了婚姻苦楚的王某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法院起诉离婚,并请求给予精神损害赔偿金。
 
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多次出轨并与异性同居,违反夫妻间的忠实义务,破坏家庭和谐,给王某带来了严重的精神痛苦,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在判决双方离婚的同时,李某赔偿王某精神损害赔偿金1万元。宣判后,双方均未上诉,现该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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